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局长黄晋达就双方签署《越南鲜食西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后的西瓜输华情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黄晋达局长表示,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国海关总署近日签署了《越南鲜食西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这将使出口要求提升到新高度,能够满足进口国(中国)的要求,从而增进信任和创造依据,让中国海关为越南越南货物创造更为便利的通关条件,为减少口岸拥堵现象作出贡献。
从长远来看,越南西瓜通过正贸渠道出口到中国将有助于加强西瓜种植者之间以及西瓜种植者与包装者和出口商之间的紧密对接,推进农产品按标准进行规模化生产。从而有助于实现西瓜可持续和长期出口的目标。
黄晋达局长透露,根据上述《意定书》,输华的越南鲜食西瓜要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越南鲜食西瓜不得携带瓜类果斑病菌(Acidovorax avenae subsp. Citrulli)、番石榴实蝇(Bactrocera correcta)、桃实蝇(Bactrocera zonata)、辣椒实蝇(Bactrocera latifrons)和扶桑绵粉蚧(Phenacoccus solenopsis)等中方检疫性有害生物;输华西瓜的果园和包装厂须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输华果园应在越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输华西瓜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西瓜可追溯至注册果园,记录加工包装日期、来源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数量、出口日期、出口数量、输往国家、集装箱号码等信息;出口前,越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西瓜进行抽样检查并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黄晋达局长补充说,越南目前为通过正贸渠道向中国出口鲜食西瓜完善了所有相关手续。双方从2019年底开始进行谈判,以《出口意定书》的形式下进行规定标准化。到2020年6月,植物保护局主动建议中国海关总署考虑关于与越南签署西瓜进口意定书。
到2022年6月,中国海关总署发送了《意定书(草案)》(第一版),让越南植物保护局考虑并提出意见。从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双方就对于输华西瓜的相关标准进行了多场技术谈判。
2023年12月,双方一致同意并完善《意定书》以进行正式签署。
据越南蔬果协会秘书长邓福原的消息,越南鲜食西瓜正贸输华意向书的签署可以使越南西瓜出口额从每年5000万美元升至7000~8000万的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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